(相关资料图)

据大公报报导,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为物业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拟议退税机制),合资格外来人才在去年10月19日或之后买楼,并于其后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申请退还部分置业印花税。修订条例将于本月30日(周五)刊宪,税务局会随即接受外来人才的退税申请。

须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退税机制下,凭借指定输入人才计划来港的合资格外来人才如在2022年10月19日或之后在港购置住宅物业,并在其后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就其已购入的一个住宅物业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前提是购置该物业时,该物业是申请人唯一持有的住宅物业,而申请人在申请退税当日仍持有该住宅物业。

申请人仍须缴交按第二标准税率,即适用于首次置业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税率所计算的从价印花税。

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退税安排令合资格外来人才的整体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齐,减低外来人才置业成本,相信措施有助提高他们在港置业和定居的意欲,为香港注入发展动能。

推荐内容